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21.“等候你的百姓过去”表因此无需冒着侵扰的危险,凡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都会得救。这从“过去”的含义清楚可知,“过去”是指无需冒着侵扰的危险就会得救;因为当那些沉浸于邪恶所生的虚假,并进行侵扰的人被投入地狱离开时,再没有人通过注入虚假和邪恶来进行阻挠,并由此阻止接受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这些就是此处“过去”所表示的事;因为只要恶人没有被投入地狱,几乎没有人能“过去”,也就是得救。那时,恶人在那些正进入来世的人当中不断激起邪恶和虚假,由此使他们远离良善和真理。因此,为叫那些处于良善和真理的人能从这些邪恶的侵扰者当中得到释放,主降临世间;在世时,祂通过不断让自己遭受祂在其中不断得胜的试探而征服所有这样的灵人,后来通过祂的出现把他们投入地狱。在地狱,他们因痴迷于自己的邪恶和虚假而永远受到束缚。
此处“百姓”表示那些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因为“百姓或人民”一般表示那些处于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人(1259, 1260, 3295, 3581, 4619节);在此表示以色列人,也就是那些属于属灵教会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的人(7957, 8234节)。之所以说“能接受良善之真理和真理之良善”,是因为除了那些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外,没有人拥有这种能力;这种生活赋予他们这种能力。那些以为无仁之信能赋予这种品质的人大错特错了!因为无仁之信是刚硬、抗拒的,弃绝从主所流入的一切;而仁和信一起是顺从、柔软的,接受从主所流入的东西。正因如此,赋予这种能力的是仁,而非无仁之信。仁因赋予这种能力,故也是那带来救恩的;因为那些得救的人不是靠始于他们自己的仁,而是靠来自主的仁,因而靠接受仁的能力而得救的。
40.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于是,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他们说,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一看到这太阳,他们说,这不是主神,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与此同时,灵人继续彼此交谈,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这时,太阳忽然又出现了,主就在它中间,被太阳的光环围绕。一看到这一幕,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并沉了下去。这时,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这些灵人为人时,曾在世上看到过祂。他们所有人,一个接一个,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这是主自己;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然后,主还从那太阳出来,向木星灵显现;他们大声宣称,这是主自己;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主是天堂的太阳,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AC 1053, 3636, 4060)。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在那里,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AC 1521, 1529-1531, 1837, 4696)。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AC 4321, 7078)。因此,在圣言中,“太阳”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AC 2495, 4060, 7083)。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这黑暗不是在前面,而是在后面,与天堂太阳,也就是主相对立(AC 9755)。
4321.尽管这些事看似矛盾,令人难以置信,但它们却不可否认,因为经验本身指示它们是千真万确的。如果原因不得而知的一切事物都被否认,那么出现在自然界的无数事物都会遭到否认,因为能知道的原因几乎不到万分之一。事实上,自然界的奥秘如此之多、如此之大,以致人所知的,与人所不知的相比,几乎如同无有。那么,出现在超自然领域,也就是灵界的奥秘又会是什么情形呢?如以下奥秘:只有一个独一的生命,所有人都从该生命接受自己的生命,没有哪两个人的接受方式是一样的。甚至恶人也从这独一生命接受自己的生命,地狱也是。所流入的生命照它被接受的方式而起作用;天堂被主照着人的样式而有序排列,它也由此被称为大人。因此,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与其对应;没有从天堂进入人里面一切事物的流注,人类无法存活片刻;大人里面所有人的位置照着他们所在真理与良善的性质和状态而保持不变;那里的位置并不是位置,而是状态;因此左边的人看上去一直在左边,右边的人一直在右边,前面的人一直在前面,后面的人一直在后面;他们看上去在头部、胸部、背部、脚部、头顶上和脚底下的水平面上,或径直或倾斜,或近或远。他们就占据这些位置,无论灵人如何并转向哪个方向;显为太阳的主看上去一直在右边,就在右边的半空中,在右眼这个水平面稍向上一点;那里的一切事物都与显为太阳的主和那里的中心有关,因而与它们独一的源头有关,它们都从该源头产生并持续存在。由于出现在主面前的所有人照其良善与真理的状态而保持位置不变,故他们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每个人面前,因为主的生命,因而主自己就在天堂中的所有人里面。更不用提其它无数奥秘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